第123章 原女主 六千字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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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 原女主 六千字更新 姜红英说完这些话, 生怕沈意棠和张爱花不相信。 又补充道:“再说了,生孩子有啥好?还不是女人遭罪,我家老高心疼我, 不想让我遭罪。” 沈意棠低头吃着手里的西瓜,没说话。 张爱花也转头拿了块西瓜,默默吃起来。 姜红英看她们不接茬, 心里憋闷, 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。 姜红英恼羞成怒地坐在那里, 还想解释一句。 就见家里的保姆端着最后一个菜出来, 笑着招呼大家可以吃饭了。 姜红英立马站起来, 快步往桌子那边走。 走到一半, 忽然想起来家里还有客人, 忙笑着回头:“沈同志、张同志, 你们快过来吃饭……” 姜红英笑着说:“也不知道你们爱吃啥?菜合不合你们的口味?” “我们不挑食儿。”沈意棠随口说。 姜红英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沈意棠,觉得她说话文绉绉的还和别人不一样。 啥是挑食啊? 这个年代几乎没人会这样说。 因为大家日子都过得紧巴巴,能吃饱饭就是最大的幸福。 但沈意棠是从繁华强盛的未来穿越回来的, 在现代‘挑食’这个词真的太常见了。 因为国力昌盛、物资丰富。 无论是吃穿还是出行游玩,大家可以挑选的余地真的太多了。 尤其是吃的方便,虽然很多科技与狠活, 但吃起来实在美味。 而且网购和外卖选择的余地也多, 不是最便宜、最美味的, 大家一般不点。 沈意棠也没想到, 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话,竟然让姜红英给记在了心里。 “看来沈同志平时生活过得很好,听说你们家顿顿都能吃上肉。”姜红英这人特别喜欢抓别人的小把柄,然后上纲上线。 这些年,姜红英利用这一点斗倒了很多人。 所以她此时看向沈意棠的双眼, 也带着兴奋和激动。 要是她胳膊上戴着革委会的红袖章,那活脱脱就是一副要对沈意棠动手的样子。 张爱花眉头一皱,无论是在乡下、还是去城里的妇救会上班,她都经常和这样的人打交道。 知道这些人总喜欢‘拿着鸡毛当令箭’,还特别喜欢钻营,从别人家里抄东西。 张爱花心里替沈意棠着急,担心沈意棠着了姜红英的道。 其他几个跟着一起来的嫂子,也忧心忡忡地站在那里担心沈意棠的处境。 谁知道沈意棠不咸不淡的睨了眼姜红英:“没你家伙食开的好。” 姜红英脸色一变,看向桌上。 桌上大部分都是肉菜,可以说鸡鸭鱼肉全都有。在六七十年代搞出这种阵仗,那可真的很奢侈。 高志远听到女同志的话,赶紧笑着出来打圆场:“今天请的都是贵客,我们两口子可是把家底都掏空了,才能置办上这些好菜的。” “大家放心,来路都正,是我们家攒了好几个月的肉票,才买到的。”高志远还给姜红英使了个眼色。 姜红英也笑着说:“鸡、鸭都是我爸妈自己养的,知道我们今天请客吃饭,特意送来的。” 姜红英说完有点后悔,自己刚才太急切了。 而且她也知道以后不能再轻视沈意棠这人了,她和沈意棠打了两次交锋,都输给了沈意棠。 姜红英也就收起了自己的试探,又笑着解释道:“我和老高都有工作,我们为了准备今天这几桌菜,除了我们两口子自己攒的肉票和副食品票,还有我姑姑的补贴,才能做这么丰盛。” 姜红英提起自己的姑姑时,还特意加重了语气:“你们知道我姑姑吧?她经常在新闻里发言讲话的。” 大家都知道姜红英的姑姑,那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四个人之一。 这几年的运动,也是姜红英姑姑他们搞出来的,可以说是让人闻风丧胆。 她们都不敢正面硬刚姜红英。 但是沈意棠却知道,再过两三年,姜红英的姑姑就要被清算了。 那些跟着姜红英姑姑的人,有一个算一个,全都跑不了。 但沈意棠没表现出来。 因为越快结束的时候,其实环境越混乱。 大家都想趁着最后争权夺势,站到最高峰,否则高志远和姜红英也不会空降来家属院这边。 但是姜红英如果还要阴阳怪气,沈意棠也不是吃素的。 姜红英也是个吃一堑长一智的人,知道沈意棠不像表面那样温柔娇弱,反而像是带刺的玫瑰,能把人刺出血来后。 姜红英也不敢再阴阳怪气地用言语去试探沈意棠了,反而在吃饭的时候,还不停地给沈意棠夹菜,对沈意棠示好。 “听说你有个侄女叫陆容菲,在文工团?今年还没处对象吧?我弟弟也单身,说不定还可以介绍他们认识认识。” 姜红英知道高志远想拉拢陆毓华,她虽然心里想和沈意棠较劲儿。 但在大事上也不含糊,还对沈意棠说:“我那个弟弟今年23岁,是京城革委会的主任,和你家侄女也相配。” 姜红英说话的时候,坐在另一桌的高志远还竖起耳朵在那儿听。 陆毓华是他最想拉拢的人。 而且高志远也看出来了,他空降来了这边,很多人都不服他。 但是对陆毓华,大家却是心服口服的。 更别说前阵子,新闻里还高度赞扬了陆毓华打下了老美和老将敌机、活捉俩飞行员的光荣事迹。 在大伙看来,陆毓华升师长,那是实至名归的。 却被人以他年轻为理由,给压了下来,最后当了个代管事务的副师长。 那正和副之间的差距,那可是天壤之别。 多少人一辈子都栽在一个‘副’字上,永远都升不上去。 高志远趁陆毓华去戈壁滩上执行任务的时候,一直想各种办法联络部队里的人。 可是大家表面对高志远和和气气,但实际谁也没和高志远交心。 今天请客吃饭的目的,除了想办法联络关系,就是和陆家那边结亲了。 但陆毓华早就结婚,娶了沈意棠。 高志远和姜红英就盯上在文工团上班的陆容菲:“我那个兄弟,工农兵大学出身,一直被我姑姑重用着呢。” 姜红英一边给沈意棠夹菜,一边笑着说:“他俩年纪差不多,我弟弟还长得高大英俊。你侄女见了,肯定会喜欢。” 沈意棠还没开口说话呢,另一桌的高志远已经笑了起来:“两人还没见面,你就说会喜欢。咋也要见了再说啊……” 高志远和姜红英两口子一唱一和,就想把相亲这件事定下来。 还说吃过了午饭,就打电话把陆容菲叫过来玩儿,顺便看看姜红英弟弟的照片。 “陆容菲的婚事我做不了主。”沈意棠直截了当地开口拒绝。 这种人以后被清算的时候,肯定要吃枪子。 她是疯了,才会把陆容菲往火坑里推。 姜红英和高志远两人的脸色,立马变得很难看。 姜红英忍不住说:“你是她小婶,给她介绍这么好的对象,就算做不了主,也可以看看啊。” 在姜红英看来,她们姜家那是如日中天。 真要论起来,她姑姑的地位不比陆老爷子的低。 而且陆老爷子都退下来了,她姑姑还活跃在前线呢。 陆容菲能嫁给她弟弟,那都算高攀。 如果不是高志远非要让她撮合这门婚事,她觉得她弟弟能娶更好的女同志。 要是放在古代,她弟弟娶公主都行。 但这话说出来有点反动,姜红英只能憋在心里。 “沈意棠,你就让你侄女过来看看呗。万一她喜欢我弟弟呢?”姜红英真的很自信。 沈意棠很想翻白眼儿:“你弟弟能让姑娘一见钟情,肯定不缺对象。” “至于我那些侄子侄女的婚事,有他们爸妈操心,我可不想多管闲事。”沈意棠面对一直纠缠的姜红英,也没了耐心。 她直接放下碗说:“我吃饱了,你们慢慢吃。” 这话是对着桌上其他军嫂说的,虽然姜红英死缠烂打很讨厌。 但是其他嫂子的为人都很好! 沈意棠一走,其他人也不想面对姜红英。 很快也都找借口,说自己吃饱了,把筷子给放下了。 高志远看姜红英把事情办砸了,心里憋火,但他不敢表现出来。 而是拿起白酒瓶给身边的陆毓华倒了杯白酒:“女人坐一堆,就爱给人保媒。这事儿说说也就算了……” 高志远又给自己满上了一杯,举起酒杯对陆毓华说:“来,陆副师长,这一杯我敬你。” “我刚来咱们部队,以后工作上少不得要配合你把工作给做好。”高志远的场面话,说的很漂亮。 还站起来,先干为敬。 …… 沈意棠根本没在高志远家吃东西,等她打着伞回家的时候,苏映柔正好在窗边洗碗。 她从窗户里看到沈意棠回来的时候,还挺惊讶:“咋这么快就回来了?你吃饱了吗?” “压根儿就没吃。”沈意棠站在伞下,仰头问苏映柔:“家里还有剩饭吗?” “有,还热着呢。”苏映柔点头。 因为中午杨建军和三妹都要来她这里吃饭,她摸不准俩孩子的饭量,所以就多煮了一点。 正好让沈意棠凑合着吃了。 苏映柔怕她不够吃,还打了鸡蛋加了红薯粉,给沈意棠煎了个饼。 下午一点多的时候,陆毓华也回来了。 沈意棠原本在睡午觉,昏昏沉沉中发现身边的床陷了下去,身边多了个人。 就迷迷糊糊的问道:“回来了?” “嗯。”陆毓华淡淡应了声,他坐在床边看沈意棠,见她很快又睡着了,也没说话。 而是把手里拎着的网兜,轻轻放在了床边的桌上,起身走了出去。 沈意棠这一觉,睡到下午三四点才醒。 睡过头的她,脑子晕乎乎,躺在床上过了好一会儿才彻底清醒过来。 起身拉开窗帘后,才发现柜子上多了个网兜。 里面放着牛奶粉、桃酥和水果罐头等东西。应该是陆毓华担心她中午没吃饭,特意给她带回来的。 沈意棠拆了块桃酥边走边吃,走到院子里的时候,发现陆毓华正在给她洗车。 这个年代,汽车都很少见,更别说洗车场了。 大部分的车,都是单位自己洗。 沈意棠这台车,也自己洗了两三次。 但她嫌麻烦,总是拿桃酥和糖果当工钱,让沈国庆帮她洗车。 有时候杨建军和三妹想吃零嘴了,也会主动提出帮她洗车。 沈意棠也乐得自在,就是给杨建军和三妹零嘴的时候,会额外多拿一些。 毕竟自家孩子可以随意使唤,但别人家的小孩儿,肯定要礼貌对待。 每次杨建军兄妹得了沈意棠的零嘴儿,都特别高兴。 沈国庆见状,就站在旁边抿嘴笑。 如今沈意棠看陆毓华帮她洗车,也是笑眯眯的。 这男人身材高,现在又是夏天最热的时候,所以身上经常只穿一件军绿色的短袖汗衫。 那浑身的肌肉利落又流畅,隔着衣服都能看出他宽肩窄腰的好身材来。 陆毓华早就听到沈意棠的脚步声了,回头望去的时候,就对上沈意棠笑盈盈的双眼。 “你咋回来的这么早?”沈意棠问。 平时陆毓华和战友们聚餐,吃吃喝喝加上吹牛,能从中午吃到晚上。 今天也太早了! “我走了后,高志远是不是又和你说要给陆容菲介绍对象的事情?”沈意棠关心问道。 风吹过的时候,她落在耳边的发丝也被吹得摇晃,散在白皙精致的脸颊旁,有种慵懒安静的美。 “没。”陆毓华垂眸,眼神落在妻子脸上:“你中午吃了吗?” “吃了,在苏映柔家里吃的。”沈意棠走上前,把桃酥喂到陆毓华嘴里:“国庆去河边网鱼去了,咱们晚上说不定能吃上炸小鱼。” 网鱼用的是家里平时筛糠的筛子,在筛子周围绑上毛线,里面用石头压着砸烂的螺蛳和蚌壳肉。 放进水里等上十几二十分钟,再慢慢提起来,就能网到不少小鱼。 今年暑假,沈国庆每天都要和大院里的小孩儿去河边网鱼。 有时候啥也没有,有时候却能带很多小鱼回来。 但这个弄起来麻烦,都是沈国庆自己收拾。 沈意棠只管吃就行。 与此同时,远在粤省的农场里。 沈凤琴满头是血的躺在地上,冯大娘扑在她身上哭得撕心裂肺。 倒不是冯大娘心疼沈凤琴和人打架,被砸得脑袋开花。 而是心疼沈凤琴肚子里的孙子,要是沈凤琴有个三长两短,她孙子不就完了? 眼看沈凤琴因为失血过多逐渐没气,冯大娘人都快被吓晕了。 好在农场场长很快就找来医生,给沈凤琴救治。 说来也奇怪,原本已经断气的沈凤琴,在医生的抢救下又活了过来。 而且看向冯大娘的眼神也很奇怪,像是不认识冯大娘这人。 但冯大娘只关心沈凤琴肚子里的孩子,根本没发现沈凤琴的变化。 当听医生说,沈凤琴肚子里的孩子没事后,冯大娘这才彻底松了口气。 而沈凤琴则神色复杂地盯着自己的肚子,她这阵子好像一直在做梦似的。 浑浑噩噩地看着别人占据了她的生活,然后把她的生活搞得一团糟。 沈凤琴很想阻止,可是身体却不听她的使唤。 只能眼睁睁看着占据她身体的人,把她原本拥有无限前途的人生,搞得一团糟。 也是从那个人的想法中,沈凤琴得知自己是一本小说里的女主。 所以那个人占据了她的身体后,就觉得自己应该享受成为女主的人生。 于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在不如意的时候,就开始自私自利地搞破坏、干坏事,甚至连堂妹沈意棠都要下手毒死。 对于沈意棠这个堂妹,沈凤琴打小就羡慕。 但也仅仅是羡慕,因为她知道自己和堂妹不一样。她父母生她唯一的目的,就是养大了卖出去给亲哥哥换彩礼。 但是她不甘心,她想反抗,她想主宰自己的人生。 于是她抓住一切可以学习和往上爬的机会! 在村子里开设扫盲班后,她第一个报名去上扫盲班。 想办法获得扫盲班老师的喜欢,争取学习到更多的知识! 然后她也确实争气。 不仅获得了扫盲班老师的喜欢,还通过扫盲班老师的介绍,成功考进县城的纺织厂当工人。 一开始她父母不同意她去城里当工人,因为父母怕她走了,以后就卖不了彩礼钱了。 直到沈凤琴说自己去当工人后,每个月的工资都全交给家里。 给她哥娶媳妇儿,父母才同意她以去纺织厂上班。 后来沈凤琴开始变着法子地慢慢攒钱。 别人不爱上夜班,她抢着上。脏活累活,别人不干她干,她也从不抱怨。 就为了能给纺织厂领导,留下一个‘爱岗敬业’的好形象。 然后拿到去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,彻底和那吸血虫一样的家庭分割开来。 本来她的愿望都要实现了,只要她去京城上了工农兵大学出来,就能把户口迁走。 还能被分配到京城单位上班,彻彻底底地和老家的父母划清界限。 可是由于她上班太拼,导致身体虚弱,发烧晕倒在后,竟然被一个穿越女占据了身体。 这个穿越女占据了她的身体一年多,把她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人生,毁得彻彻底底。 沈凤琴不甘心地攥紧拳头,好在刚才身体断气的时候,那个占据她身体的穿越女也彻底死亡了。 沈凤琴低头看了眼自己微微隆起腹部,在心里盘算着,这胚胎也是真顽强,这样折腾都没掉。 而且她必须在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之前,想到活命的办法。 沈凤琴从来不是个轻易就放弃的人,相反她本人既很顽强,也敢于拼搏。 否则在原著剧情里,陆建华也不会被她身上的闪光点所吸引,从而爱上她。 但是现在的沈凤琴,并不想成为那本书里的女主。 她经历过这么多事情,也相信人生应该掌握在自己手中。 而且书里咋写的不重要,她的人生不应该被剧情所束缚。 更不应该去纠结那些书里写了,可是却从没在她身上发生过的事情。 沈凤琴觉得自己是活生生的人,不应该被原著剧情打上标签。 而且她也能感受到,自己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。 这个世界里的一花一木,甚至是一颗石头,都有着属于自己的运行轨迹。 “你傻了?”冯大娘看沈凤琴醒过来后就一直不说话,没好气地说:“你说你就不能消停几天,都被下放了,你咋还那么操蛋呢?” 冯大娘的声音,让沈凤琴从思绪中回神,她看了眼跟着一起来农场干活的冯大娘。 这些日子,沈凤琴被下放后,冯大娘为了保住她身体里的孩子,脏活累活都是抢着干。 短短一两个月过去了,冯大娘已经累出了满头白发。 明明才五十出头,看着像是七老八十一样。 沈凤琴心情有些复杂,但她刚抢回身体的主导权。 又加上失血过多,这会儿身体太虚弱,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。 沈凤琴没管喋喋不休的冯大娘,闭上眼睛昏睡过去的时候,都还在想,她要怎么样才能绝处逢生? 是继续呆在农场里立功换命? 还是想办法去海对面的香江? “还有沈意棠,没死真是太好了。”沈凤琴啥也不怕,就怕自己手上真的沾上人命。 她的道德和底线,不允许她做这样的事情。 沈凤琴下放劳改的农场是一片盐碱地,外面就是一片大海。 她躺在简陋的茅草屋里,沉沉昏睡过去的时候。 有风从海对岸吹了过来,吹着茅草屋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。 千里之外的家属院,沈意棠家里的窗户也被风吹得‘夸夸’作响。 “是不是要下雨了?”沈意棠上前关窗。 窗户刚关上,裹着狂风的雷阵雨立马下了下来。 瓢泼大雨打着窗户噼里啪啦地作响,沈意棠赶紧回到卧室,把剩下的窗户也都给关上了。 晚上吃的是沈国庆炸的小酥鱼和陆毓华做的饭菜。 他们家只有一家人都在的时候,才会生火做饭,平时大家忙起来,都是吃食堂的。 第二天,沈意棠开车去研究所上班的时候 发现姜红英正在家属院外面等车,看到沈意棠开车出来的时候,姜红英还撇了撇嘴。 “看她张狂的,天天开着辆嘎斯车到处乱窜,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车开似的。”姜红英和身边的高志远抱怨道。 “行了,你也别说酸话了。”高志远不耐烦地说:“人家是研究所的总工,身边还配了警卫员,开车也是应该的。” “你要是羡慕,你也争取当上你姑姑那样的大领导。国家也能给配司机和专车。”高志远身为政委,自然是有配车的。 不过上次吃饭,因为饭菜太丰盛,差点给人留下把柄。 高志远这几天和姜红英一直很低调,两人身上穿的衣服都打着补丁了。 而且姜红英也不再接待家属院的嫂子们,凉亭里的瓜子花生和茶水,也全都收了起来。 “记住,以后咱们要低调点,这里不是京城。” 高志远还低声和姜红英说:“你见到沈意棠的时候,也别总和她呛声。她是研究院的总工,就算没有陆家,她的身份也不比我差,你懂吗?” “知道了。”姜红英不耐烦地点头。 她在沈意棠手下吃了亏,也的确不敢和沈意棠硬碰硬了。 但是姜红英心里一直不服气:“总有一天,我要比她坐得更高,比她更厉害。” “行了行了。”高志远轻声安慰:“有你姑姑在,只要你别让人抓住把柄,你肯定能坐得比她高。” …… 作者有话说: 无